年度會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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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炳南居士紀念文教基金會
依據《財團法人法》第 25 條第 3 項第 1 款,本會需主動於主管機關備查後一個月內公開「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,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」。
依據《財團法人法》第 25 條第 3 項第 1 款,本會需主動於主管機關備查後一個月內公開「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,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」。